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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熊建明:亟須加強既有高層建築的安全管理

全國兩會|熊建明:亟須加強既有高層建築的安全管理

責任編輯:徐豔琼 2026-03-09 19:24:53 來源:

 3月9日,在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方大集團公司董事長熊建明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有大量既有超高層建築逐漸進入「老齡化」階段,亟須加強既有高層建築的安全管理。

 據他介紹,經過近幾十年的高速發展,中國超高層建築的體量已經位居世界第一。據統計,中國超過200米高度的超高層建築已經超過1350座,最高高度甚至超過了600米;中國第一座高度超過200米的京廣中心已經使用超過36年,預計到2030年,使用年限超過25年的超高層建築將超過總量的25%。

 熊建明告訴記者:「隨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大量既有超高層建築逐漸進入『老齡化』階段,特別是超高層建築的『外衣』——幕牆的安全隱患日益凸顯。早期建設項目在規範標準、材料選用、施工技術等多方面都存在局限性,且經歷長期的日曬雨淋、風蝕老化、颱風地震後,材料的性能下降和結構的安全隱患尤為明顯,已成為威脅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潛在風險,必須積極採取措施切實築牢城市『頭頂上的安全』防線。」

 他表示,目前國內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條例明確建築物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管理仍主要依賴地方規章和行業標準,缺乏全國性的專門立法。結合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 「強化公共安全治理,提升重要基礎設施本質安全水平」、「發展新質生產力」、「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要求,熊建明特別建議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大力度推進既有建築幕牆的安全管理,並提出了四條舉措:

 第一,建議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盡快制定並出台《全國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管理條例》,明確既有建築幕牆的管理原則、安全責任主體、維護保養要求、檢測鑑定標準、監督及法律責任等核心內容,為全國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管理提供統一的法律依據。

 在法規制定過程中,可充分吸收地方先進經驗,例如《上海市建築玻璃幕牆管理辦法》中關於業主主體責任、定期檢測鑑定、執法閉環管理等規定,以及《深圳市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維護和管理辦法》中關於智慧化管控、應急處置機制等內容,確保全國性法規既具有權威性和統一性,又具備可操作性。同時,要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多部門協同聯動的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第二,壓實主體責任,推動監管「全覆蓋」,將建築幕牆安全管理納入常態化、規範化軌道,如同消防安全管理一樣,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參與的管理模式。 建議嚴格落實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管理業主責任制,強化屬地街道、社區的網格化管理責任。主管部門應建立動態更新的既有建築幕牆信息台賬,對超設計使用年限、未經檢測鑑定投入使用的既有幕牆進行重點標註和跟蹤督辦,切實解決定期檢測鑑定難落實甚至長期缺失的問題。

 第三,強化科技賦能,推廣「智慧+保險」新模式。 報告提出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建議鼓勵運用AI、無人機、物聯網傳感器等數碼化手段進行日常巡查和隱患排查。同時,借鑑深圳等地經驗,探索建立「體檢+保險+監測」的社會化治理機制,研究制定並推廣適用於幕牆安全管理的保險方案,利用保險槓桿作用分散風險、強化事前風險減量。

 第四,完善資金保障,暢通維修資金「綠色通道」。 針對幕牆維修資金難落實的問題,建議依據相關法規,明確既有建築幕牆的安全性鑑定、維護及大修費用可按相關規定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於未設立維修資金的老舊建築,探索政府適當補貼、業主自籌等多渠道籌措機制,確保安全隱患能夠及時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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