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胡曉明回應《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和《國家發展規劃法》。
胡曉明指,支持《生態環境法典》,這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解決以往不同法律法規治理環境問題所引發之矛盾,為我國綠色轉型提供更長期、穩定的法治規範,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理念下繼續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這項重要法典向世界展示中國經驗及對保護環境的決心,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新思維、新模式、新方案。
法典將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篇,確立了「一般規定」、「發展循環經濟」、「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應對氣候變化」等專章,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從戰略決策提升成為法律制度,大力發展及升級綠色低碳產業的同時,也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
此外,這次立法工作體現國家科學立法、以民為本,顯示國家對環境生態的重視和對全球氣候治理之莊嚴承諾。這法典值得香港各界學習, 尤其是要走進校園,培育年輕人的環保意識,從小做起。香港作為國家環境治理體系的一部分,必須做好規劃緊密對接法典指標,如廢物循環、碳中和政策、新能源產品處理、碳交易等,以香港所長,貢獻國家所需。
胡曉明形容,《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體現我國是多民族共融的國度,尊重和保護各民族歷史、文化和風俗傳統,並強調促進民族團體進步從基礎教育做起,讓全國人民深入了解我國民族多元的獨特性、優越性,實現包容、和諧、共融、團結,提升人民文化自信、對國家的自豪感和歸屬感,保障國家安全。也同時粉碎一些外媒關於我國種族滅絕的謊言。至於草案第21條提及支持香港、澳門、台灣開展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深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及工作意識,引導香港同胞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並以身為中國人為傲。
胡曉明還提到,《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發展優勢,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之嚮往,而將國家發展規劃工作更科學化、系統化和法治化,優化資源配置,推動高質量發展,也防範風險確保安全。這法案總結我國改革開放數十年之經驗,把成功經驗和做法上升為法律,為國際社會貢獻中國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