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18日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並發言,表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成功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並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張國鈞指出,每個主權國家均有權制定國家安全法律,中國亦不例外。他提到英國亦有至少14項國家安全法律,強調任何國家要求別國廢除國家安全法的做法屬虛偽行為。
他表示,香港普通法制度享譽國際,香港去年被評為全球第二大最受歡迎的仲裁地,並強調香港司法獨立,公正、公開行使司法權。過去6年,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在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被引用近50次,具說服力。
在提及黎智英案時,張國鈞表示,黎智英由本人選擇律師團隊,並獲得公正審判,判決及量刑理由已詳細公布。他指出,黎智英選擇不上訴,羈押期間獲得適當待遇,亦從未提出任何投訴,認為部分針對香港情況的指控帶有偏見,無視客觀事實。
此外,張國鈞表示,留意到荷蘭代表關注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案件,特區政府敦促各成員國尊重法治,不要干涉香港法院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並重申香港一如既往致力保護人權。(圖片: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