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30日)舉行第五場聽證會。政府早前公布宏福苑7座樓宇居民可於4月20日至5月4日可分批返回單位,最多有3小時執拾物品。
宏福苑宏昌閣居民周先生表示,其單位被大火燒得很嚴重,相信物品大多已成灰燼,但仍希望回去看一下有什麼東西能夠取回。他指三小時足夠讓自己執拾物品,但有些單位被燒的程度較輕,居民可能會覺得時間不足。
宏昌閣居民鄧先生表示,宏福苑居民普遍想有更多的時間和次數回單位執拾。他提到,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有提及,如果有更多需要,可再向社工申請回單位。他認為,每個單位的情況不同,有居民單位在較高樓層,亦有居民單位可能損毀程度較輕,應該根據市民實際情況彈性處理返家安排。(柏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