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涉嫌為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向入境處人員提供金錢賄賂,被廉政公署起訴,案件今日(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汪素冰(36歲,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罪,違反《廉政公署條例》。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獲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持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以訪客身份入境,並曾有逾期居留紀錄。至2025年案發時,被告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根據相關程序,被告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被告其後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
廉署其後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另據控罪指,被告於同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