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0日)舉行第10場聽證會,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成為首名作供的消防處代表,亦是今日唯一傳召的人士。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聽證會上問姜世明,在宏福苑火災事件中,由並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物管公司員工,關閉消防系統電源總掣是否罕見,以及是否屬低級錯誤。姜世明表示同意,又說物管公司無牌,根本不應該這樣做,因這樣做是犯法。
杜淦堃追問,如果當日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曾進入大廈消防泵房,而又關閉消防系統總掣,是否屬非常嚴重疏忽,姜世明同樣表示同意。
入職消防處超過30年的姜世明又表示,經驗中從未見過消防系統總電掣由非承辦商的人關掉。針對這方面的問題,杜淦堃問姜世明有何建議及關注。
姜世明表示,宏福苑大火後,消防處留意到有修例必要,包括將來如果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關閉消防系統總掣前,要經由消防處批准,審視關閉系統是否有必要,以及是否有足夠替代措施,保障居民安全;同時要將物管公司納入為責任人,要時刻確保消防設施有效運作;另外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加強執法效率及阻嚇力。
姜世明又說,建議修例要求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定期續牌,並加大消防處執法權力,容許他們進入處所搜證,以及將現有違例最高罰款5萬元的罰則大幅調高,並加入監禁式刑罰。
宏福苑大火後完成巡查5百座大維修大廈 跟進有問題設備
姜世明表示,在宏福苑大火後親自主持多次會議,聯同物管業界和多個政府部門開會,並完成巡查全港500座進行大維修的大廈,對有問題的消防設備完成跟進修復。
姜世明說,處方亦有提醒物管業界,大廈進行大維修前應先修復有問題的消防設施,他又同意大維修大廈發生火警的潛在風險高,處方已加強巡查。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姜世明,宏福苑8座大廈都圍上棚網和棚架,為何大火前無做風險巡查,而去年10月進行的巡查,只是視察緊急車輛通道和消防栓。
姜世明表示,大埔消防局在收到宏福苑各大廈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後,需於24小時內進行實地視察,評估在消防設備不能運作下,當出現火警時處方要如何應變,例如加人手和消防車數目。至於風險為本的巡查計劃,過往以商廈和廠廈較高,至少1年巡查一次,住宅大廈就3至4年一次。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姜世明,是否同意大維修工程的大廈有人居住,火警風險最高。姜世民回應指,今天看來,絕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