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Paxson
《2026年稅務(修訂)(自動交換資料)條例草案》於3月27日正式刊憲,並於4月1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標誌着香港共同匯報標準制度迎來系統性升級。
這項被業界稱為「CRS 2.0」的修訂,核心變化聚焦三大層面。
首先,引入申報財務機構強制登記規定,所有金融機構不論是否須向稅務局申報資料,均須經自動交換資料網站完成登記,現有機構須在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完成手續。
其次,優化備存紀錄規定,即使機構性質不再是申報財務機構,或者已解散,其董事或負責人仍須確保相關紀錄保存6年。
最值得關注的是罰則大幅提高,針對無合理辯解而違反規定的行為,引入按涉及財務賬戶數目計算罰款的機制,並增設「行政罰則」作為檢控以外的懲罰選項。
加密資產納入監管視野
CRS 2.0的另一項重大突破,是將加密資產正式納入申報框架。比特幣、穩定幣、非同質化代幣等數字資產被明確界定為金融資產,相關服務商須承擔客戶盡職審查和資料報送義務。
按照時間表,香港將於2027年啟動加密資產交易數據收集,2028年完成首次跨境信息交換。這意味着過去處於灰色地帶的數字資產持有者,未來將面臨與傳統金融資產同等的透明度要求。
離岸架構面臨穿透式審查
對於透過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離岸中心持有資產的企業和個人,CRS 2.0新規加強要求金融機構逐層穿透至最終受益所有人 / 實控人。離岸信託的委託人和受益人信息,同樣須以更高標準採集和交換。
面對CRS 2.0的全面實施,被動等待只會累積風險。企業及高淨值人士應立即採取以下行動:釐清自身的稅務居民身份,確保與申報信息一致;系統梳理境外金融資產和離岸架構,逐一核對過去幾年的申報記錄,主動補報遺漏信息;重構跨境架構的商業實質,確保每一層實體均具備真實的業務運營和管理,以應對金融機構日益嚴苛的盡職調查。
CRS 2.0的本質並非製造恐慌,而是推動跨境稅務走向更規範、更透明的制度演進。對於持有跨境資產的人士而言,主動合規、完善申報流程,才是守護財富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