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進入第18日,集中釐清屋宇署及消防署,在大廈消防安全上的權責。今日(27日)繼續由政府官員作供,包括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以及在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借調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的屋宇署前高級屋宇測量師謝錦明、民政事務總署大埔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柯煒妍,及時任民政事務總署大埔民政事務專員陳巧敏。
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作供時確認,大廈用發泡膠封窗,是屬於屋宇署監管及執法範圍。她指,屋宇署負責監管被動式消防裝置,消防慮負責監管主動式消防裝置,同意兩個部門在防火規管上,有職責重疊的地方,雙方有保持溝通,有框架轉介個案,有需要會進行聯合行動。
張玉清亦同意,屋宇署及勞工處都有參與監管棚網的阻燃性,有規例要求工程承建商及註冊檢驗人員,確保棚網符合阻燃標準,並要經認可化驗室化驗核實。她說在去年10月中華華貿大廈棚網起火後,曾發出文件就物料防火提醒業界,但承認在宏福苑大火前,屋宇署不會抽驗棚網樣本,主要靠承建商提供證書。
委员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屋宇署在大火後,發現有多於一宗假證書個案,關注署方事前如何核實證書的準確性。张玉清說會檢查證書是否由認可的化驗所發出,但在大火後,已更新做法,會在工地現場随機操樣再作化驗。
至於屋苑應否8座大厦同時進行大維修,張玉清說,强制驗樓計劃是以風險為本揀選目標樓宇,同一個屋苑由於是同一時間興建,建造物料及方式相若,「如果一座做、一座不做,處理上會有困難,但同意施工可分階段進行,大火後亦已提醒專業人士及承建商施工前要做風險評估,建議業主分階段進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