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2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交代大埔宏福苑宏志閣後續安排,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宏志閣和其他七座大廈情況有所不同,因此政府此前的長遠居住安排沒有納入;不過當時政府也指出,宏志閣業主如果可以達成高度共識,希望長遠方案可以涵蓋宏志閣,政府樂意和他們進一步探討。在相關安排公布後,政府陸續收集到宏志閣居民意見,初步顯示,業主對於加入方案有高度共識。為了回應宏志閣業主訴求,如果最少75%業主在六月底或者之前確認將業權賣給政府,那麼目前的方案也會開放給宏志閣。
黃偉綸說,房屋署的解說專隊已經接觸99%的宏志閣業主,當中大約77%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業權賣給政府;宏志閣雖然沒有被大火損毀,但是很多業主對以後充滿不確定性,有憂慮,包括難以估計何時搬回宏志閣居住,以及聘請承建商、管理費上升等等,此外不少業主對於火災有心理陰影,不想回去居住,也有人認為宏志閣價值有減損,未來買賣也會有困難。
黃偉綸指,宏志閣修復工程複雜程度超乎預期,現在大廈大約有2/3外墻沒有鋪設紙皮石,加上要開闢緊急車輛通道以及重設石油氣等系統、水電等等,今年要完成所有工程以及法律和所有程序,以及相關保險安排的機會很微小。
黃偉綸說,政府明白宏志閣業主訴求,體諒他們困難,政府主要考慮幾個原則:第一是宏志閣損毀和其他大廈不一樣;第二政府必須尊重產權,但是如果宏志閣居民達成高度共識,政府會回應訴求;第三,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要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同樣適用於宏志閣;第四,如果政府零星收回少量單位,不能掌握話語權,那麼宏志閣業主要面對的一系列問題,如地契、公共空間等等,不會獲得妥善解決;第五,要小心衡量各方面因素。
黃偉綸說,考慮各原則以及審慎平衡各項因素後,政府提出安排:第一,政府早前提出的收購業權方案,準備用同樣價格收購宏志閣單位,如果業主同意接受,將簽署一份文件確認他們接受政府收購意向;6月30日或之前,如果不少月75%業主簽署了信件,那麼政府的長遠方案將正式開放給宏志閣業主,否則將不涵蓋宏志閣,至於75%門檻,政府認為可以反映業主達成高度共識的要求。
他說,出售業權後兩年,業主符合綠表資格,可以購買資助出售單位。6月30日或之前簽署的業主,可以第一批參與揀樓。至於其他未能在6月30日或簽字,但又決定接受的業主,他們要在8月31日之前簽署信件,
黃偉綸指,政府會安排接受方案的業主,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相關買賣協議。政府會加入附帶條款,即如果少於75%業主接受政府安排,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有關收購。
他說,政府會組建解說隊明日開始進行解說;預計收購需要成本10億元,政府會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