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美容師涉嫌將自己與已婚男董事合照,剪輯成影片並在影片網站YouTube發布,聲稱男子「玩女人」,更疑向對方勒索共260萬元。女子否認起底及勒索罪,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暫委法官徐綺薇裁定被告勒索等全部罪成,指被告為報復而作案。
法官指被告的證供前後矛盾,裁定出於報復受害人X,方製作涉案影片,並在網站公開X的資料,以及二人的親密照片,令X受壓和受怕,更藉此勒索X。法官裁定被告6項罪名成立,須還押至5月28日,等候索取背景報告及精神科報告。
被告李燕林,現年45歲,報稱美容師,被控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及兩項勒索罪。案情指她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間,未獲X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圖令X或其家人蒙受傷害。
至於兩項勒索罪,則指被告於2022年5月,以恫嚇的方式要求X交出60萬元;及在2022年6月以恫嚇的方式要求X交出200萬元。
頂圖:案件在西九龍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