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嫌在2019年至2022年期間,收受13名家長及1名商人的110萬元賄款,以協助12名學童優先「打尖」入讀。涉案14人早前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貪污罪成。14名罪成家長等人早前就定罪和判刑提上訴,有3名被告早前已獲准保釋。今日再有兩名家長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楊家雄准2人各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是次提出保釋申請的兩名女上訴人,分別是江靜雯及黃美雪,都被裁定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前者另被裁定1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前者被判囚11個月,後被判囚9個月。
法官今日批准兩人各以10萬元保釋外出,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和需依期出席法庭聆訊。
頂圖:英基幼稚園學位賄賂案再有2位家長被告獲准保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