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 李廣宇
近日,懲教署以人工智能製作宣傳短片引起社會討論,反映AI在公共行政和政府傳訊中的應用,已不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關乎公共形象、社會觀感以至政府公信力的治理課題。立法會8日討論「強化公務員治理效能」議案,在此促請政府建立清晰AI應用守則,推動公務員隊伍由「Technical Ready」邁向「Mindset Ready」。
要知道,「AI Ready」不只是技術準備,更重要是思維準備。所謂「Technical Ready」,是有工具、有系統、有平台;但「Mindset Ready」,則是整個政府團隊都要明白,AI不只是提升效率的工具,更是會影響公眾觀感、政策執行和政府公信力的治理工具。
有研究分析AI雖然能提升效率,但亦可能令使用者減少批判性檢視;使用者愈信任和依賴 AI,投入批判性思考的程度便可能愈低。他認為,政府使用AI不能只求一個「快」字,「判斷不能外判,把關更不能交給機器」。
近期政府部門以AI製作宣傳內容引起社會關注,為完善制度提供重要提醒。尤其涉及公共形象、社會敏感議題、政策訊息和對外宣傳時,政府更應堅持「人機協同」,而不是「以機代人」,確保內容由人作最後判斷和承擔責任。
同時,AI培訓必須緊扣實際工作場景,涵蓋數據素養、風險辨識、私隱保障和倫理判斷,不能只教公務員「點用」,更要教他們「何時用、如何用、用到哪裏為止」。同時,政府應建立清晰AI應用守則,讓各部門明確掌握哪些場景適宜使用AI、哪些情況需要審慎處理、哪些內容必須人手覆核,以及如何處理問責、紀錄保存和成效檢視。
例如,新加坡重視公務員AI literacy培訓,協助公務員理解AI的潛力、限制及負責任使用方式;深圳亦已就政務輔助智能機械人的應用訂立管理辦法,明確AI屬輔助角色、不得獨立決策,並建立責任、培訓和監管機制。他認為,相關經驗反映公共部門應用AI必須有章可循、有責可問,值得香港借鑑。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科技可以輔助行政流程,但不能取代行政判斷;系統可以提供協助,但不能代替問責。真正的「AI Ready」,不是建立一支依賴AI的隊伍,而是建立一支具備數據素養、懂得判斷、勇於承擔責任的治理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