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獲准許狗隻進入的食肆名單中,有少數食肆已結業或不存在,食環署昨日(10日)澄清表示,與署方所掌握的事實不相符,所有參與公開抽籤的食肆牌照於抽籤時均屬有效,食環署專責隊伍到訪每一間獲批食肆,即使食肆當刻沒有營業,專隊亦已經主動聯絡牌照持有人,確認他們仍然需要才發出准許。
食環署已在申請書上清楚要求申請人必須確認其食肆所處的地方容許狗隻進入,並聲明所提交的資料真確。申請人如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或須承擔法律責任。
食環署重申,由於各場地的使用規則(包括狗隻進入的權限)涉及租約、業權、地契及大廈公契等規定,食肆經營者有責任,亦必須與物業持份者釐清事實,就是否容許狗隻進入達成共識才向食環署遞交申請。
食環署表示,尊重物業持份者的合法權利和決定。若在申請遞交或獲批准後,發現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食肆所處的地方實際上不容許狗隻進入,必然要果斷停止處理相關申請或撤銷已批出的准許。食環署早前已舉辦多場解說會,協助業界準確掌握相關要求。署方亦會與食肆經營者與物業持份者保持溝通,並在確保合規的前提下提供適切協助。
對於有傳媒指「獲准許狗隻進入的食肆名單」中有少數食肆已結業甚至並不存在,食環署澄清與署方所掌握的事實不相符。食環署確認,所有參與公開抽籤的食肆牌照於抽籤時均屬有效;食環署專責隊伍到訪每一間獲批食肆,即使食肆當刻沒有營業,專隊亦已經主動聯絡牌照持有人,確認他們仍然需要才發出准許。
食環署指出,個別食肆因業務考量而處於不同的營運狀況,例如因裝修工程、牌照轉名手續進行中、營業人員休假等原因而沒有營業,甚至因任何理由而結業,實屬市場常態。若獲批食肆決定永久結業、放棄申領或申請撤銷准許,食環署會尊重食肆經營者的商業決定,其名額會按早前抽籤結果的順序,分配予候補申請者。(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