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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產業生態+破制度障礙  東莞發布無人車「管理20條」

建產業生態+破制度障礙 東莞發布無人車「管理20條」

責任編輯:章豫 2026-07-14 20:21:56 來源:香港商報

         近日,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交通運輸局三部門聯合印發《東莞市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

    當前,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駛入快車道,功能型無人車作為低速智能網聯車輛的重要品類,在物流配送、環衛作業、安防巡邏等場景的應用需求日益迫切。東莞作為製造業名城,正加快培育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產業生態,為完善東莞市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管理制度體系,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管理辦法》,明確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的標準、流程和監管要求,破解行業發展中的制度性障礙,引導產業規範有序發展,同時保障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公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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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人車發展進入「有規可依」新階段

    據悉,《管理辦法》共五章20條。第一章總則闡述了《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依據、適用範圍,明確了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商業應用等核心概念,確定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第二章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申請及審核明確道路測試及商業應用的申請條件、需提交的材料清單,規範申請受理、初審、評審、審核、核發車輛編碼等全流程辦理時限和要求,同時規定有效期及延期申請流程。第三章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管理對測試和應用過程中的車輛運行、安全員職責、主體違規處理、運行報告提交等作出具體規定,建立「約談-整改-暫停-終止」的梯度監管機制,強化日常運行管理。第四章交通違法與事故處理明確交通違法和事故的責任認定依據,規定事故報告的時限、內容要求,以及事故後主體的整改和恢復申請流程,強調數據保存和調閱的法定義務。第五章附則對封閉場地的功能型無人車管理作出特別規定,明確車輛「一車一碼」的編碼規則和車身標識要求,說明《管理辦法》的解釋主體、施行時間及效力銜接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進行道路測試、商業應用的功能型無人車實行「一車一碼」,每輛功能型無人車分配一個終身且唯一的車輛編碼。車輛編碼由東莞市的漢字簡寫「莞」、主要申請主體拼音簡稱後2位大寫字母,4個阿拉伯數字組成,最後一位由正在開展的活動性質決定。若開展的是道路測試活動,則為漢字「試」(例:莞·JS0001試);若開展的是商業應用活動,則為漢字「營」(例:莞·JD0001營)。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時,應張貼在車身的標識為: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車輛;功能型無人車商業應用時,應張貼在車身的標識為:功能型無人車商業應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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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辦法》的出台填補了東莞市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管理的制度空白,明確了申請主體、安全員、車輛的准入標準,規範測試與應用的申請、審核、運行管理流程,建立權責清晰的監管體系。一方面,為功能型無人車企業在莞開展測試和商業應用提供明確的操作指引,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推動無人物流、無人環衛、無人安防等應用場景商業化落地,助力東莞市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培育壯大;另一方面,通過嚴格的安全管理要求和事故處置機制,有效防範功能型無人車道路運行風險,保障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實現產業發展與安全保障的有機統一。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3月舉辦的廣東(東莞)應用場景創新大會上,現場舉行了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汽車測試牌照頒發儀式。3月底,東莞首批無人物流車已在黃江正式「上崗」。從頒發測試牌照到《辦法》出台,東莞正快速構建功能型無人車產業發展的制度框架。隨着《辦法》正式發布,東莞功能型無人車將從「先行先試」邁向「有規可依、規範發展」的新階段,為無人物流、無人環衛、無人安防等應用場景的商業化運營掃清制度障礙。(記者 冷運軍 通訊員 莞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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