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華聯誼會副會長、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副秘書長 宣武兵
7月17日,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該條例已於7月20日正式刊憲,並確定於7月31日生效。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的制度設計,嚴格遵循憲法、基本法確立的憲制框架,形成自上而下、環環相扣的法定流程,本次條例快速審議通過,充分展現中央、特區、地方協同治理的高效執行力。
今年6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授權香港特區對位於深圳境內的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行使管轄,劃定管轄期限至2047年6月30日,從國家最高立法層面提供法理源頭支撐。7月8日,國務院批覆口岸具體坐標、管轄範圍與啟用時間,完成中央行政層面落地安排。為按期落實中央授權,特區政府7月14日刊憲條例草案,15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二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加開特別會議,逐條回應議員近120項質詢,17日順利完成三讀,短短三日走完核心立法流程,完整踐行基本法下「行政主導、立法制衡」的治理格局。
條例明確劃定內地境內特定區域為港方口岸區,規定香港法律全面適用於該區域,厘清香港司法管轄權適用範圍,為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重建新口岸整合兩地查驗環節於同一聯檢空間,旅客一次排隊即可同步完成內地、香港出入境核驗,通關時長壓縮至5分鐘以內,設計日客流上限達20萬人次,遠期隨北環線開通可提升至30萬人次。深港唯一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樞紐,將釋放民生與流通雙重紅利。
皇崗口岸重建與配套立法,是香港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深度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標誌性工程,其法治安排超越單一口岸功能升級,具備長遠戰略意義。
其一,夯實深港跨境協作制度基礎。深港一河之隔,人員、經濟往來密不可分,「一地兩檢」法律體系持續擴容,逐步構建起覆蓋深圳灣、皇崗兩大核心口岸的跨境法治體系,打破地理邊界帶來的行政分割,推動兩地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規則銜接。不同於常規邊境口岸,皇崗港方口岸區以租賃方式取得內地土地使用權,以穩定長期的法律安排消除市場、市民對跨境通關政策穩定性的顧慮,提振跨境投資、長期通勤信心。
其二,拓展「一國兩制」治理創新空間。在單一國家領土範圍內,依據全國人大專門授權,在內地劃定特定區域適用香港法律、由特區獨立管轄,是兼顧國家主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的制度創新。條例清晰區分內地口岸區、港方口岸區法律適用邊界,不存在管轄權模糊或憲制衝突隱患,證明在憲法和基本法框架下,完全能夠通過精準立法平衡兩地法律體系差異,為未來粵港澳更多跨境基建、跨境服務合作提供立法參照樣本。
其三,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香港作為國際航運、商貿樞紐,皇崗口岸是連接香港與珠三角、內陸腹地的關鍵陸路通道。高效、法治化的口岸查驗機制,能夠降低跨境要素流動制度性成本,助力香港更好發揮連接內地與全球市場的橋樑作用,推動大灣區城市群協同發展,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
隨着條例7月31日正式生效,新皇崗口岸即將以全新通關模式聯通深港,在便利萬千市民跨境出行的同時,持續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開闢更廣闊通道。這套成熟、可複製的跨境口岸法律實踐,也將持續豐富「一國兩制」時代內涵,為粵港澳大灣區長期融合發展築牢長久穩固的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