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日(23日)宣布,批准在機場島進行無人駕駛測試,車上不再有後備操作員。署方強調安全會是首要考慮,營辦人要為每輛自動車購買有效的第三者保險,同時車上要安裝電子數據記錄儀,在有需要的時候提供協助。
運輸署署長兼自動駕駛車輛應用促進工作組主席謝詠誼見記者時說,為方便司機及行人識別有關自動車,每輛測試車的車身,除了要貼上運輸署發配的自動車標籤之外,今次要額外在車身貼上新標識,指明「自動車無人駕駛測試中」。
謝詠誼提到,至今已發出8個先導牌照,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進行測試無人車技術,情況大致順暢,累計行車里數超過24萬公里。所有測試車輛均達到國家或國際標準第四級高度自動駕駛水平,顯示香港穩健發展自動車。
謝詠誼指,機場島項目的成效更顯著,先後實現四大技術躍進,包括4輛自動車同運行、指定人員載客、路段擴展及車速提升。早前測試期間,車上設有後備操作員,同時已建立遙距控制中心,配備後備操作員,同步監察自動車測試表現,收集無人化駕駛數據。運輸署每月要求營運商提交測試報告,亦會派專業團隊實地檢視車輛表現及遙距控制中心運作。
被問到如發生事故,責任誰屬和如果確保市民安全得到保障,謝詠誼重申,安全永遠是首要考慮,責任問題方面,政府是有法可依,包括每輛自動車需要買第三者保險,亦有電子數據紀錄儀可作配合,至於事故責任難以一概而論。
至於商業營運方面,謝詠誼說,當局正處理一些商業運作申請,但營辦商必須先滿足到相關安全要求,當署方滿意後會再跟進下一步工作。




崔俊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