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內地居民女子被控兩項串謀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32個月。
入境處在跟進調查多宗涉嫌在港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以從事非法工作的內地居民的案件時,懷疑被告以中介人身份,安排有關非法工作以及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調查人員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拘捕被告,在被告的手提電話發現偽造香港身份證的圖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於2024年起利用社交平台先後招攬多名內地居民來港從事非法工作,並以「一條龍」方式為他們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及在港住宿,從中收取每人數千至1萬元人民幣的費用。
被告其後被起訴兩項串謀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案件經法院審理後,今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處監禁32個月。
此外,被告早前亦以同樣方式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及安排另一名內地居民在港從事非法工作,於2024年11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轉讓偽造身份證等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0個月。
涉案的其中3名非法勞工早前已分別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管有虛假文書及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被判處監禁12至14個月不等。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