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29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
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兩名年齡分別為57歲及64歲的本地男司機分別在荃灣區及葵涌區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兩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