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4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在車上一個發泡膠箱內的尼龍袋中檢獲三隻活水魚、一隻活龜及約18公斤鱷魚肉,全部為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估計市值共約5900元。該批物品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調查。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