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串謀訛稱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持有資產逾370億港元,以虛假銀行文件詐騙21名投資者向投資逾4億日圓。其中2名涉案渣打銀行時任客戶經理早前承認共4項串謀詐騙罪,今日(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判處2名被告入獄3年。
法官李慶年指2人製造虛假資產證明詐騙投資者,濫用職權及嚴重違反僱主的信任,行為侵害銀行商譽,加上被告有預謀和持續犯案,案情嚴重。
被告為39歲胡文浩及39歲陳德政,早前承認共4項串謀詐騙罪。李官指被告早有預謀犯案,涉案事主達21人,涉款金額達2800萬港元,而且詐騙行為持續1年半以上,如非有人查詢,被告會繼續犯案。李官又指,本案複雜程度高,牽涉10項控罪、海外被告、在逃人士、多名事主及海外證人等,考慮過調查及司法程序所用的時間,看不到案件有不合理延誤。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亦作為從犯證人指證其他被告,為控方提供實質協助。(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