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25年9月25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5年第5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墨西哥和美國的進口碧根果(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墨西哥和美國的進口碧根果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碧根果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徵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6年8月11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範圍:原產於墨西哥和美國的進口鮮或干的碧根果。
被調查產品名稱:鮮或干的碧根果(美國山核桃、薄殼山核桃)。
外文名稱:Carya illinoensis。
產品描述:胡桃科山核桃屬薄殼山核桃的種子;鮮碧根果或由碧根果果實為原料,經挑選、乾燥等工藝製成無論是否去殼或去皮的主要供人類食用的堅果。
主要用途:碧根果可生食或炒食,也可製作各種點心或提取油脂。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8029990,該稅則號項下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範圍之內。
三、徵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26年8月11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墨西哥和美國的碧根果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係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