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日前就《2026年稅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條例草案》作出詳細回應,明確澄清以自有資金、為本身買賣或持有資產賺取收益的「自營交易業務」,並不符合現行《稅務條例》中「基金」的定義,其分發的酬金因此不具備條例草案建議的免稅資格,當局亦無計劃進一步擴大優惠範圍。
此前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消息指,港府正考慮將簡街資本(Jane Street)等自營交易公司納入稅務寬減之列,引發市場關注。財庫局的及時澄清,既消除疑慮,亦彰顯稅制改革的審慎與精準。
條例草案的核心優化
今年6月刊憲的《條例草案》是近年資產及財富管理稅制最為全面的一次升級。主要措施包括擴大「基金」定義至涵蓋退休基金、捐款基金及單一投資者基金;擴大合資格投資種類至私募債權、數碼資產等類別;撤銷附帶交易5%的門檻;以及為附帶權益稅制引入一系列優化措施,將合資格基金的其他利潤所產生的附帶權益納入優惠範圍。同時,《條例草案》在統一基金免稅制度下引入稅務申報機制,並強化對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經濟實質要求。
截至2025年底,本港單一家族辦公室數目已超過3380間。稅改吸引力已在市場體現:市場消息指簡街資本以月租逾3000萬港元承租中環新海濱項目六層樓面,創下中環數十年來最大單一寫字樓租賃紀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亦正商討調低基金經理稅負,反映香港稅改已觸發區域競爭。
審慎劃界 鞏固制度信譽
筆者認為,財庫局對自營交易的明確表態尤為重要。附帶權益優惠的制度邏輯,在於獎勵基金經理為投資者管理資產所創造的回報,而非以自有資金交易的收益。將兩者混淆,不僅偏離政策初衷,更可能引發稅基侵蝕爭議。當局強調無意進一步擴大範圍,並承諾適時發出行政指引,有助維持稅制的清晰度與公信力。
隨着各項政策推進,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稅制競爭力將顯著提升。對於有意在港設立基金或家族辦公室的機構而言,當前正是評估架構與稅務規劃的窗口期,建議及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把握政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