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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改將受罰 橫琴「虛擬地址」到期企業需30日內完成地址變更或註銷

逾期未改將受罰 橫琴「虛擬地址」到期企業需30日內完成地址變更或註銷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8-20 15:45:45 來源:觀海融媒

 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發布通告稱,原橫琴新區11個集中辦公區住所使用期限已於2025年9月19日屆滿,使用這些地址註冊的企業已失去住所合法使用權,需在30日內完成地址變更或企業註銷手續。

 據了解,集中辦公區俗稱「虛擬地址」,是早期為降低企業註冊門檻設立的住所登記方式。根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營主體住所登記管理辦法》,這類地址有明確使用期限,到期後不再具備合法性。此次通告發布前,仍有大量使用該類地址的企業未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商事服務局發布通告旨在敦促相關企業限期整改。

 通告顯示,失效的集中辦公區住所為寶華路6號105室-XX(集中辦公區)等11個地址,其中「-XX」代表具體編號,無論編號為何,只要註冊地址屬於上述11個地址範圍,均在本次清理之列。

 通告明確,自8月14日發布之日起30日內(截至2026年9月13日),相關企業需根據經營狀態辦理對應手續:仍在經營的企業需辦理住所變更登記,將註冊地址變更為實際經營地址;已終止經營的企業則需辦理註銷登記。逾期未辦理的,商事服務局將依法予以處理。

 如何辦理?企業可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商事登記業務窗口(47-49號窗口,地址為橫琴港澳大道868號市民服務中心2號樓政務服務中心一層)辦理相關業務。辦理住所變更登記需提供新的住所合法使用證明,如租賃合同、產權證明等。企業如有疑問,可撥打經營主體登記業務諮詢電話0756-8841721、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業務諮詢電話0756-8813323、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業務諮詢電話0756-8688594進行諮詢。

 商事服務局特別提醒,30天期限為硬性要求,逾期未辦企業將面臨行政處罰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處理措施。若登記地址失效且無法聯繫到企業,企業還可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影響企業信用和正常經營。同時,變更登記時新的住所必須符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營主體住所登記管理辦法》要求,不能再使用已失效的集中辦公區地址。

 一家在橫琴使用集中辦公區地址註冊的科技企業負責人表示:「之前一直以為虛擬地址可以長期使用,看到通告才知道已經到期了。我們已經在找實際辦公場地,會盡快去辦理地址變更,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此次清理是橫琴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標誌着「虛擬地址」註冊時代的結束,相關企業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以免影響正常經營和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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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頂圖:澳門旅遊塔和橫琴一帶。(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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