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香港聯交所宣布,將實施一項短期豁免,在符合一定條件及保障措施的情況下,合資格新上市申請的有效期由遞交上市申請表格之日起計,由六個月延長至十二個月(以下簡稱短期豁免)。
港交所表示,短期豁免將為申請人、保薦人及其顧問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並減少重新提交上市申請頻率和後續反覆更新文件及材料的負擔,讓他們可以集中精力保障申請材料及上市文件的質量。
此項調整不會改變聯交所現行的監管標準或投資者保障。獲得延長有效期的申請人仍須遵守所有適用的《上市規則》,並提供完整及最新信息(包括最新業務及財務信息),以便監管機構能夠適當評價每宗申請,投資者能夠作出知情決定。
港交所指,鑒於申請有效期已延長,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下的相關時間安排,將參考申請人及保薦人提供的最新進度及時間表作出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