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經審訊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21日)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法庭信納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一直對中共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又指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相信和明白支聯會的行動綱領會牴觸《憲法》,仍拒懸崖勒馬、一意孤行。
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的吳永嘉認為,案件裁決結果合法合情合理,既彰顯法治精神與公義,也捍衛了《香港國安法》權威。《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憲法》第一條明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可妄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及社會主義制度。
吳永嘉認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所言,「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必須予以懲治。
吳永嘉批評,在案件審訊期間,有境外勢力持續砌詞抹黑,以誤導言論企圖干預公平審訊,並恣意捏造不實指控,攻擊特區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公然踐踏法治,對此,他予以強烈譴責,又稱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今次裁決向各界釋出一個重要訊息:任何人意圖以違法手段破壞國家憲制秩序,勿妄想可僥幸逃出法網。
頂圖: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港台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