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證監會(證監會)公布了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國際司共對5家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網約車平台T3出行的運營主體公司南京領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監會要求南京領行補充說明歷次增資、股權或股份轉讓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是否存在入股價格異常等事項。
據港交所4月22日披露,南京領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國際為其聯席保薦人。
證監會請公司補充說明以下事項,律師進行核查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一、請補充說明:(1)公司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價格及定價依據,是否存在入股價格異常的情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實繳出資,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公司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3)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4)請就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以及公司主體資格和有效存續情況出具結論性意見。
二、請補充說明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定價依據、與同期增資定價差異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權轉讓環節相關轉讓方所得稅繳納情況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三、請補充說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入股價格及公允性,員工離職後持有相關激勵份額的情況,是否符合相關協議約定,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員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預留份額或未授予的份額。
四、請補充說明(1)公司各網約車運營主體在網約車業務運營平台上存在車輛、駕駛員未相應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網約車駕駛員證》的情形,對公司及下屬公司業務運營的影響,是否對本次發行上市造成障礙;(2)公司及下屬公司開展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業務是否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成備案,未完成備案對公司及下屬公司業務運營的影響,是否對本次發行上市造成障礙;(3)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外資持股比例及具體計算方式,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准入要求。
五、請補充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書顯示,近年T3出行經營狀況持續改善,從持續虧損逐步轉向盈利。2023年,T3出行營業收入148.96億元(人民幣,下同);2024年增至161.06億元,同比增長8.1%;2025年進一步增至171.09億元,同比增長6.2%,三年複合增長率8.8%,毛利率躍升至13.0%。
利潤方面,2023年和2024年,T3出行年內虧損分別為19.68億元、6.9億元;2025年實現年內利潤744萬元,經調整淨利潤5299.9萬元,首次實現盈利。若剔除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開支,經調整淨利潤達5299.9萬元。招股書稱,其為國內智慧出行行業中最快實現盈利的大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