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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堅決捍衛香港憲制秩序

【熱門話題】堅決捍衛香港憲制秩序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9-14 08:42:51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何子文

 就「支聯會」及其三名主要骨幹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高等法院日前判刑。鄒幸彤被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被判監禁7年、早前認罪的何俊仁被判監禁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支聯會」怙惡不悛,多年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法庭判刑既是對「顛覆政權」行為的有力震懾,更為香港社會各界準確理解香港國安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權威司法指引,彰顯了法治精神,捍衛了香港國安法權威。法庭的判決更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的有力捍衛,昭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顛覆執政黨的行徑都絕不允許,所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亦不是非法顛覆的「保護傘」,挑戰香港法律底線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支聯會」一眾就是最明顯例子。

 依法嚴懲理所當然

 一如所料,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境外組織及政客在判決後隨即作出種種惡意攻擊和污衊抹黑,指判決是「政治審判」雲雲。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會容許公民顛覆其憲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和國家根本制度。正如法庭在本案的裁決理由中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憲法中有關憲制秩序、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等基本和核心的部分,必須適用於香港特區。

 確實,國家執政黨的權力和地位是憲法所確立,任何人都不能顛覆,這既是政治界線,亦是法律界線,「支聯會」及反對派人士過去一直將香港視作「反中基地」,甚至在香港國安法出台後仍不知收歛,法庭依法嚴懲是理所當然。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在事件上完全是雙重標準,一方面自身國家的法律同樣嚴懲顛覆政權行徑,一方面卻對香港法庭的判決上綱上線,為國安犯美化呼冤,毫無法治精神和是非道德可言。

 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刑罰分「情節嚴重」和「情節較輕」兩級。這次法庭的判決顯然是裁定案件屬「情節嚴重」,當中主要是考慮到案件的性質、嚴重性以及對社會的惡劣影響。「支聯會」自成立以來長期打着「愛國」「民主」等名號,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從綱領看,「支聯會」的「五大綱領」,極力鼓吹極端政治主張,妄圖推翻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而且,「支聯會」不單有綱領,更有行動,通過年度集會、刊物發行、網絡動員等方式,不斷推進反中亂港綱領,煽動放大香港市民對中央與特區政府的敵意,對社會和法治造成極大的損害。

 彰顯一法定香江威力

 此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次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完整司法認定的標誌性案件,向外界明確劃出法律紅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無關言論、集會自由,而是涉及國家和政權安全,絕不容許任何挑戰。法庭經過公開審訊,詳細闡釋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要件、行為方式與認定標準,明確了「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的司法認定,此案將成為香港國安法的重要案例。而且,判詞對憲法秩序、黨的領導地位、國家根本制度作出系統闡述,從根本上清除了任何企圖以「民主」「自由」為包裝,顛覆國家政權的違法空間,為後續執法提供了可參照的判例支撐。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宗旨。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斷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得到市民廣泛支持。隨着黎智英案、黃之鋒案及「支聯會」案的相繼判決,反中亂港勢力全線潰敗,其骨幹紛紛為自身所為付出代價,彰顯香港國安法一法定香江威力,更再次印證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沒有安全,一切都無從談起。在國家安全上,香港需要繼續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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