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要素,節約集約用地是自然資源管理的核心主線。日前,經江西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開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已於6月1日正式實施。
6月11日,《關於開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新聞發布會召開,會上,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陶小駒對該意見進行了解讀。
據介紹,近年來,江西省持續深化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改革,各項工作取得紮實成效。全省13個縣(市)獲評全國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範縣(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標準地」供地比例由2020年的39.3%提升至2025年的70%;2021-2025年,全省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累計下降20.18%。同時,存量用地盤活攻堅持續發力,五年累計處置閑置土地27.83萬畝,盤活存量低效用地1.36萬畝。
隨著江西省產業轉型升級提速、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傳統單一分割、功能固化的土地利用模式,已難以完全適配新產業、新業態、新場景的發展需求。《指導意見》聚焦「是什麽、怎麽混、如何管」三大核心問題,圍繞概念定義、清單管控、規劃引導、土地供應、用途轉換、產權登記、分割轉讓、履約監管等十個方面,構建起系統完備、剛彈並舉的混合用地管理製度體系。
明確混合用地概念內涵。土地混合開發利用,就是打破傳統單一用地管控模式,允許一宗國有建設用地兼容兩種及以上合法使用功能。同時設定兩項量化標準,厘清管理邊界:各類混合用途地上建築面積或用地面積占比不低於15%;每宗混合用地必須明確一項主導用途,且占比不低於50%,確保用地功能主次分明、管控有序。
明確混合用地核心製度。建立省級負面清單、地方正面清單的雙向管控機製,做到底線從嚴、發展放活。負面清單嚴守安全、環保、消防剛性底線,明確三類工業、三類物流倉儲、特殊用地,以及醫療、加油加氣站等涉公共安全用地,禁止與其他用地混合,堅決守住發展安全底線。正面清單聚焦產業和民生需求,鼓勵商業與居住、居住與公共服務、工業與科研辦公等功能融合,支持各地結合新業態、新場景細化適配清單,精準服務產業轉型和城市更新。
明確開發利用核心內容。《指導意見》聚焦經營主體普遍關註的痛點問題,從規劃引導、土地供應、權屬登記、履約監管四個關鍵維度,系統明確混合用地供應機製、存量用途轉換、分割轉讓與登記等核心實操規則,實現全流程規範化、製度化管理。
陶小駒表示,下一步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將強化宣傳落地指導,通過多渠道開展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健全配套製度體系,指導各設區市結合地方產業特點和城市發展實際;完善動態評估機製,常態化跟蹤政策實施成效。(記者 黃淩媛 賴惠琳)
頂圖:發布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