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煽動罪全部罪成,自由黨認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證據確鑿,而當他一直堅決不認罪,更進一步暴露了其挾洋自重、意圖顛覆國家政權的真實面目。黎智英對香港以至國家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傷害,他理應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代價,依法受到懲治。
自由黨強調,在審訊期間流程公開透明,法庭詳細考慮了相關的大量有力證據及法律條文,不偏不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完全符合法治原則,並充分體現香港法官的專業公正,案件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法治精神,也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和優良的法治環境。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司法機關在「一國兩制」下,依照香港基本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一切違法行為都必然受到法律制裁。自由黨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任何干預案件審理,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
事實上,隨着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先後實施,香港正踏入「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香港的安全和穩定更有保障,市民生活亦早已重回正軌,社會更為安定,海內外投資者的信心更為穩固,充分實現高質量發展。自由黨未來會一如既往繼續努力團結社會各界,共同為香港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為香港與國家的發展貢獻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