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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來論】黎案裁決再證香港司法不容外力干預

黎智英案 | 【來論】黎案裁決再證香港司法不容外力干預

責任編輯:程向明 2025-12-15 12:09:48 來源:香港商報網

 王偉傑 香港島青年聯會副主席、青海港澳聯誼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一案今天(15日)迎來裁決: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罪成。這既是對一名反中亂港主謀者的法律制裁,也是香港堅定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標誌性事件。

 回顧該案長達156個審訊日的歷程,不僅有法官遭受外部勢力長時間的恐嚇威脅,還有亂港勢力持續炒作所謂的「人權自由」,甚至黎本人的健康問題都被拿出來喋喋不休。香港的司法機構面對這些攻擊抹黑,頂住了壓力,捍衛了法律的尊嚴。而那些披着「為自由請命」虛偽外衣的所謂外國媒體及政客,那些大打「人權牌」「健康牌」「宗教牌」的外部勢力,說穿了,只是為自身的利益盤算,爭取關注度及政治籌碼。

 無論《聯合國憲章》還是國際習慣法,均一律不接受別國干預主權國家內政。《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明確表明所有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中,不得以威脅或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美、英等雖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並不代表享有干預別國內政的特權。國際習慣法也清楚界定,不干涉別國內政是國家之間普遍接受的行為準則,所有主權國家在處理內部事務時擁有完整的自主權,司法獨立、國家安全事務和內政均受到國際法保護,外國勢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黎案自開審以來便是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範疇,任何外力干預都是在損害特區的司法獨立。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那些外國媒體及政客向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施壓,妄想要求釋放黎智英,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無論詆毀抹黑特區政府抑或支持反中亂港分子顛覆分化,甚至是涉嫌散播「黎健康出現問題」等謠言,目的不外乎借這宗備受關注的國安重案掀起另一波政治操弄,妄想新一輪「顏色革命」在香港死灰復燃。

 遠至介入敘利亞內戰導致生靈塗炭,近至直接提供軍事援助給烏克蘭令俄烏衝突頻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總愛對他國內政橫手干預,以攫奪最大利益。然而「中國人不吃這一套」,包括今次黎智英案,任何外部勢力也不要妄圖染指,他們若仍執迷不悟,必將為其所作所為付出沉重代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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