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針對澳洲、英國為許智峯、鍾翰林等反中亂港分子提供所謂「庇護」,公然包庇罪犯、干預香港事務,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日前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出,許智峯等反中亂港分子在修例風波期間實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以欺騙手段畏罪潛逃,在海外繼續肆無忌憚地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
對違法亂港者絕不容忍
許智峯、鍾翰林等反中亂港分子觸犯香港國家安全法律,公然損害國家安全,煽動分裂,這樣的罪名在全世界都是重罪。西方國家對這些亂港分子的「包庇」,不但毫無理據,顛倒黑白,更是公然干預香港內政,包藏禍心。歷史已經表明,「賣國者」、「叛國者」不會有好下場,天下之大也不會有他們的容身之所,香港打擊違法亂港分子更沒有邊界,西方國家的包庇只會徒勞,不過只是自暴其醜。
許智峯是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2019年「黑暴」期間因參與暴亂觸犯多宗控罪,他為了逃避刑責在2020年潛逃海外,及後被警方懸賞100萬港元通緝。鍾翰林則是已解散的香港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2021年因觸犯《香港國安法》被判監,2023年獲釋後赴英國尋求政治庇護。這兩人都是極端分子,一直鼓吹暴力宣揚「港獨」,一邊煽動市民參與違法抗爭,一邊卻秘密潛逃,置支持者於不顧,足以反映其人的虛怯與可恥。
這樣的人不但不是什麼「民主鬥士」,更是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違法分子,是國安犯,也是通緝犯。英國和澳洲對於這些違法分子中門大開,更給予政治庇護,完全是顛倒是非。這些西家自身也有嚴密的國家安全法律,如果他們的議員及民眾,公然出賣國家利益,煽動他國制裁,甚至發動各種違法騷亂,政府必定會重錘打擊,國家安全部門會立即將這些人拘捕並施以重罰,這是真正的國際標準。但對於香港的國安犯,這些西方國家卻存在嚴重的「雙重標準」,將損害自身國家安全者視為「上賓」,給予「庇護」,甚至還要為這些逃犯「譴責」政府,這樣的取態完全是政治掛帥,沒有任何合理性和法律基礎,足以反映這些國家的虛偽與「雙標」。
打擊「港獨」沒有邊界
對於得到這些西方國家的「庇護」,許智峯、鍾翰林隨即得意忘形。這些潛逃外國的通緝犯,以為潛逃海外就可以逃避刑責,但不要忘記,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具有「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第37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當中清楚說明了《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香港居民在外國干犯香港國安法,有關法律同樣可以在域外產生法律效力,特區政府一樣有司法管轄權,同樣可以要求當地將犯人移交。
香港執法當局對於海外「港獨」分子必將終身追責,雖遠必誅。同時,根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例,如果有人協助有關「通緝犯」處理資金事宜,甚至為其提供資金,亦干犯了處理潛逃者的資金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7年。警方早前首次引用相關法例作出拘捕,傳達的信息十分清晰,表明警方將全力截斷潛逃者的所有資金往來,任何協助其處理資金的行為都必將遭到嚴正追究。這些違法分子以為潛逃海外就可以安枕無憂,只是他們的一廂情願,特區政府有足夠的決心、手段去追究違法分子,他們不論潛逃到何處、不論有什麼人撐腰,終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禍港圖謀不會得逞
一些西方國家至今仍妄圖將香港打造成反華橋頭堡,扶植、培養、包庇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利用他們在香港煽風點火,為此不惜公然庇護,這傳達出一個極危險的信息。這些國家同樣面對各種國家安全問題,他們今日可以因為政治庇護損害國安者,他日其國內的政治犯同樣可以依樣畫葫蘆,屆時將悔之已晚。
香港由治及興大勢不可擋,這些反中亂港分子螳臂擋車,擋不了時代潮流,西方國家庇護這些政治犯,根本沒有任何作用,也影響不了香港形勢,不過暴露自身的「雙標」,殊為不智。當前世界多事,正需要各國合作,西方國家仍在死抱以往對抗一套,仍在干預港事,其禍亂香港的圖謀注定不會得逞,只會損害彼此合作。這些國家應尊重法治精神,立即停止包庇罪犯,否則必將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