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月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表示,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的首要分子,長期充當反華勢力的代理人與馬前卒,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香港社會秩序,事實清楚,罪證確鑿。
譚耀宗指,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宗觸及「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條款的標誌性案件,具有極為重要的先例及阻嚇意義。他支持法庭依法秉公判刑,此舉有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重大意義。
譚耀宗稱,法庭歷時156天聆訊,審查2220項證物,傳召14名證人出庭作證,給予黎智英本人52天自辯,最終出具855頁詳盡判決理由書,整個審判過程公開、公正、透明,充分體現香港司法機關審判獨立和捍衛法治核心價值。
譚耀宗直言,美西方敵對勢力刻意美化黎智英的罪惡行徑,以「人權自由」、「健康問題」為名對香港司法橫加干預,這種顛倒黑白的虛偽和雙標,是對香港司法獨立的赤裸裸干預,是對國際法治準則的肆意踐踏。他予以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干擾司法公正。
頂圖:譚耀宗支持法庭依法秉公判刑。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