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立法會今日(14日)舉行首次大會,討論大埔宏福苑火災後的支援與重建工作議案。財政司副司長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黃偉綸表示,政府現正透過問卷諮詢受影響業主對長遠安置的意願,強調會以「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 的原則處理,並必須讓居民「有得揀」。
黃偉綸說,當局在問卷調查指出,原址重建需時9至10年,亦即最早在2035或2036年才可入伙,等候相當漫長,時間差異大是由於要先清拆宏福苑,而要清拆,必須妥善處理每個單位的業權及法律問題。假設建屋要4至5年,清拆要一年半,即是要在3年左右處理大量業權及法律問題,挑戰相當大。
黃偉綸提到,理解不少居民關注原區重置的長遠安排,其中在大埔頌雅路西興建居屋,落成時間將會是最短,可提供1500個單位,第一期有900個,預計2029年下半年入伙,其餘600個單位亦可在十多個月後入伙,對比一般居屋需時6年,能省時兩年,頌雅路西附近的生活配套亦相對完備。
黃偉綸又説,有關收購業權的建議,政府引述香港測量師學會估算宏福苑在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未補價單位實呎為6千元,已補價單位為8千元一呎,相關引述只是讓居民有參考,不代表是政府的最終收購價。
黃偉綸重申,即使政府就稍後的方案作選擇,居民仍可以進一步考慮,不會因為問卷的回覆而受任何限制。他強調必須讓居民「有得揀」,雖然未必能夠充分滿足每位居民意願,仍努力提供多項選擇。(頂圖:蔡啟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