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轉介,指懷疑有不法分子利用偽造文件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2024年10月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及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欺詐」。
調查顯示,該兩名被捕人懷疑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間多次向相關部門遞交偽造的交通意外病假證明以騙取援助金,申領金額共約128900元,而申領金額已被批出。
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兩名被捕人2025年5月被起訴各兩項「欺詐」罪,案件同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捕人否認有關控罪,並於2025年12月進行審訊。兩名被捕人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分別被判處監禁10個月,並須全數償還相關援助金。
警方重申,騙取援助金屬嚴重罪行,可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