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1月12至30日進行代號「黑劍」行動,打擊網上購物騙案及相關洗黑錢罪行,大部分涉及演唱會門票,受害人大多為年輕人,行動中拘捕156人,涉及269宗網騙,損失達600萬元。
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今日(6日)表示,行動拘捕156人,包括108男48女(14至75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串謀詐騙」和「洗黑錢」罪,涉及269宗網購騙案,損失600萬元。調查發現收款戶口曾處理250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被捕人中126人是傀儡戶口持有人,大部分報稱無業,相信犯罪集團利用其搵快錢心態,招攬協助接收騙款。
網罪科透過情報分析,發現該269宗網購騙案中約128宗,是由12名屬於5個組別本地騙徒操作,他們在網上平台聲稱出售熱門商品,如演唱會門票、相關應援物品。5個組別中部分以小組形式犯案,包括情侶或朋友,主要透過主流網購平台設局,手法簡單直接,並把握消費者急於購得心儀物品和追求快捷便利心態,不斷催促事主盡快付款。
騙徒先在網購平台假扮賣家,聲稱有商品出售,當受害人表示有興趣交易時,要求受害人轉用其他通訊軟件傾談交易細節,從而避過網購平台保障買家措施。其後騙徒會向受害人提供戶口號碼,指示將款項存入傀儡戶口,當受害人轉數後騙徒即失聯。
其中一單網上購買演唱會門票騙案中,受害人在社交平台見到有人放售演唱會門票,起初將3500元轉賬到指定賬戶,騙徒以不同藉口聲稱轉帳不成功,並要求受害人多次轉帳,最終損失30萬元。
經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網罪科在1月28日展開行動,在全港多處地點拘捕12人(18至43歲),涉嫌參與128宗發生於2025年1至9月網購騙案,利用至少13個屬於自己及傀儡戶口接收騙款,檢獲多部手機。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張巧儀表示,2025年1至11月,警方錄得網購騙案11449宗,佔整體網上騙案四成,損失3.5億元,對比2024年同期上升約8%,但對比2023年27%的升幅,已有明顯放緩。
網購騙案升幅有所放緩,相信除因警方執外,亦因警方一直積極與網購平台、社交平台業界的共同努力成果。警方一直與相關持份者緊密合作情報交流,主動在網上平台識別和移除懷疑詐騙賬戶及相關廣告帖文,以防市民受騙。在2025年,警方已經平台移除超過10萬個懷疑騙徒所使用賬戶和使用的專頁。
此外,網購騙案中主要商品是演唱會門票,佔所有相關案件63%,反映騙徒擅長利用市民對熱門活動渴求。其次是電子產品,佔比約9%。騙案發生的主要平台排名首3位分別是 :Carousell ,佔30%、Instagram 、Facebook 25%和22%,受害人年齡分布是21至30歲的年輕群組,佔比高達44%,是最主要受影響群體;其次是31至40歲,佔27%;11至20歲青少年亦佔16%,約六成受害人在30歲或以下。年輕人容易受騙原因是生活和消費習慣,他們是網上消費和社交平台活躍用戶,習慣網上尋找優惠購物,因此接觸騙局機會較多;演唱會門票正是他們高度關注商品,加上門票往往限量發售,搶購時容易心急,忽略查證賣家同交易渠道。
網絡安全組高級督察梁蒨怡表示,在2026年將會有多場演唱會舉行,包括本地歌手、外國知名歌手和組合,騙徒可能趁機作案,警方呼籲各主辦單位歌手提醒樂迷,要小心網上購票騙案。另外在農曆新年相信不少市民都會利用網上平台辦年貨,令騙徒有機可乘。警方建議應透過官方銷售渠道或信譽良好的平台購物;網上付款既時候切勿輕易將銀行賬戶資料、短信驗證碼等個人敏感信息透露;盡可能都選擇當面交收。
警方提醒,進行網上交易前可用警方的「防騙視伏 app」輸入收款賬戶、電話號碼或社交媒體帳號評估風險。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立即終止交易。(記者 區天海)
頂圖:左起: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張巧儀、網絡安全組高級督察梁蒨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