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華聯誼會副會長、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副秘書長 宣武兵
2月9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對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依法宣判,三罪併罰判處其20年監禁,同案另外8名被告分別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這一判決,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標誌性裁決,是法治底線的有力捍衛。
黎智英案的核心,從來不是所謂「新聞自由」「言論權利」,而是以媒體為工具、以勾結為手段、以亂港為目的的嚴重犯罪。法庭審理歷經156天公開聆訊,核查2220件證物及8萬餘頁文件,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認定:黎智英是串謀亂港的幕後主腦,長期主動勾連外部勢力,乞求外國制裁中國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利用旗下輿論平台煽動仇恨、激化對抗、美化暴力,直接衝擊國家安全底線,重創香港法治秩序與社會安寧,其行為在任何主權國家都屬重罪,罪證確鑿、法理清晰、罪責難逃。
案件嚴格遵循香港法律程序,保障被告辯護權,由專業法官獨立審理、依法量刑,全程公開透明,既恪守香港普通法傳統,又堅定維護國安法權威,徹底戳破外部勢力「政治審判」的虛假敘事。香港是法治社會,而非反中亂港的「法外之地」,任何人無論身份、資本、輿論影響力,觸犯法律、危害國安,必然受到嚴懲,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也是國際通行慣例。
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初衷,是堵塞國家安全漏洞、恢復社會秩序、保障市民福祉。黎智英案的依法審判與判刑,向外界清晰傳遞信號: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任何內部勢力勾結外敵禍港,都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香港的繁榮穩定、市民的生命財產、國家的主權安全,絕不允許被少數叛國亂港分子與外部勢力踐踏。
法治不容踐踏,正義不容褻瀆。唯有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堅守法治精神,香港才能告別動蕩陰霾,重回穩定發展軌道,在「一國兩制」堅實保障下,實現長治久安與長期繁榮。
頂圖圖說: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及高層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9日判刑。當日,法院外保安措施顯著加強,大批警員在場戒備。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