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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姚志勝:依法嚴懲黎智英大快人心 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

黎智英案|姚志勝:依法嚴懲黎智英大快人心 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2-09 15:08:56 來源:香港商報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煽動等三罪罪成,今日(2月9日)被判監禁20年。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首惡分子」,罪孽深重,被判監禁20年大快人心,社會額手稱慶。法庭依法嚴懲黎智英,是維護國家安全、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傳遞出「誰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必遭嚴懲」的重要信息。法庭審訊公開、公平、公正,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充分展現香港司法獨立,美西方等外部勢力干擾施壓絕不會得逞。台灣民進黨當局妄議案件,暴露「倚外謀獨」惡劣本質,必須嚴厲譴責。香港社會需要警鐘長鳴,共同守護香港來之不易的安寧局面。

 姚志勝表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其惡行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相關法律,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衝擊特區憲制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判詞明確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操控旗下媒體煽動修例風波等多宗反中亂港事件,勾結外部勢力乞求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判決清楚顯示法庭認同黎智英罪行極其嚴重,必須予以嚴懲。

 姚志勝指出,香港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司法權,是彰顯法治的正義之舉,不容外部勢力說三道四。此案審訊期長達156日,法庭審視海量證物證據,加上各方書面陳詞,頒下逾800頁判詞,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所謂政治考慮。以美西方為首的外部勢力,在案件各階段大肆對法院干擾施壓,妨礙司法公正,破壞香港法治,香港社會嚴厲譴責。

 對於台陸委會今日妄議黎智英案,姚志勝強調,此案是國家安全案件,與人權、自由完全無關。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及新聞自由,然而,黎智英長期以「新聞報道」之名行危害國家安全之實,超出言論自由範疇。民進黨當局配合逢迎外部勢力,企圖以人權、自由混淆視聽、詆毀香港,其「倚外謀獨」的惡劣本質表露無遺,全體中華兒女嗤之以鼻。

 姚志勝續指,黎智英和其團夥以新聞自由為幌子,引發修例風波「黑暴」亂象,造成香港社會至今仍然難以磨滅的傷疤;不少年輕人在煽動唆擺下犯罪入獄,更尤其令人搖頭嘆息。黎智英案提醒社會需要時刻警剔國安風險依然存在,內外反中亂港勢力不會善罷甘休,想方設法破壞香港得來不易的穩定局面。市民大眾要積極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見疑即報,人人有責。

 頂圖圖說:2月9日,黎智英及8名同案被告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判刑。圖為押解黎智英等人的囚車進入法院。(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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