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以下簡稱《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24年8月21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4年第34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補貼和補貼金額、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補貼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於2025年12月22日發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補貼,中國國內相關乳製品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初步裁定後,調查機關對補貼和補貼金額、損害和損害程度以及補貼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繼續調查。現案件調查結束,根據調查結果,並依據《反補貼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最終裁定(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最終裁定
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存在補貼,中國國內相關乳製品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反補貼措施
根據《反補貼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徵收反補貼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徵收反補貼稅。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範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
被調查產品名稱:相關乳製品。
英文名稱:Certain dairy products。
產品描述:相關乳製品具體包括鮮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經加工的乳酪(無論是否磨碎或粉化),藍紋乳酪和婁地青黴生產的帶紋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濃縮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質的乳及稀奶油(按重量計脂肪含量超過10%)。
主要用途:主要作為食品直接或加工後供人消費。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4015000、04061000、04062000、04063000、04064000、04069000。
歐盟各公司反補貼稅稅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
三、徵收反補貼稅的方法
自2026年2月1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歐盟的相關乳製品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補貼稅。反補貼稅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反補貼稅稅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反補貼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補貼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四、反補貼稅的追溯徵收
對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有關進口經營者依初裁公告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所提供的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按終裁所確定的徵收反補貼稅的產品範圍和反補貼稅稅率計征並轉為反補貼稅,並按相應的增值稅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在此期間有關進口經營者所提供的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超出反補貼稅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部分,海關予以退還,少征部分則不再徵收。
對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之日前進口的原產於歐盟的相關乳製品不追溯徵收反補貼稅。
五、徵收反補貼稅的期限
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徵收反補貼稅的實施期限自2026年2月13日起5年。
六、覆審
在徵收反補貼稅期間,有關利害關係方可根據《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向調查機關申請覆審。
七、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對本案終裁決定及徵收反補貼稅的決定不服的,根據《反補貼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公告自2026年2月13日起執行。
商務部
2026年2月12日
頂圖圖說:在意大利莫萊塔拍攝的使用伊納爾皮集團(Inalpi)乳製品製作的食物。(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