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總區刑事部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9日)在南丫島展開反毒品行動,人員突擊搜查南丫島大坪村一村屋單位,檢獲約554克懷疑大麻及約102克懷疑可卡因。
經調查後,單位內一名42歲外籍男子及一名36歲外籍女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市值約20萬元。
另外,該兩名被捕男女在沒有任何防範措施下,令其26個月大的兒子暴露於該放置懷疑危險藥物的家居處所內,該名男童沒有表面傷痕,清醒被送往瑪麗醫院檢查。警方經調查後,兩人同涉「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而疏忽照顧兒童屬嚴重罪行,受《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規管。任何16歲以上人士故意虐待或忽略16歲以下兒童,導致健康損害,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監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