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約一個月,香港控煙措施將再度實施加碼。自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將全面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例如電子煙油、煙彈、加熱煙支。訪港旅客也嚴禁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及配件入境。違者將面臨定額罰款或監禁。
此次新規的核心在於將管控範圍從「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管有」。從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持有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草本煙及相關配件等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在公眾地方吸食上述產品,執法時亦會視同「管有」處理。
違例者將面臨3000港元定額罰款;若管有數量較多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視頻:劉浩城 校對:蒙金霞 監製:謝燁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