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中央網信辦秘書局近日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打賞管理,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推動網站平台合規健康運營,切實維護網民合法權益,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明示打賞規則。網站平台向用戶提供充值打賞服務,設置榜單排名,設計互動玩法,應制定明確規則,並以直接、簡潔方式公開,不得採取多次跳轉、冗長條款等方式影響用戶知曉。
2.規範打賞營利權限開通。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如有違規記錄,應在處置期滿3個月後,再予以開通。網絡直播賬號被禁言的,應同步暫停其打賞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3.提供打賞限額功能。用戶首次進行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置服務,允許用戶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用戶放棄限額設置或修改其設置的限額,網站平台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
4.提供打賞提醒功能。網站平台應合理設置用戶打賞提醒觸發條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將相關功能默認為開啟狀態,並允許用戶自行修改相關設置。用戶關閉提醒功能的,網站平台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
5.規範打賞金額排名。未經用戶同意,網站平台不得公開展示用戶充值打賞、購買禮物等消費統計數據。不得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或對用戶進行排名。
6.規範打賞互動。網站平台應加強打賞互動審核,不得含有違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過打賞返現、自我打賞等方式誘導用戶打賞,不得為打賞用戶設置特殊保護權限,避免干擾網絡直播生態。
7.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網站平台不得向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向八周歲至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徵得其監護人同意。向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徵得其監護人同意或核驗其收入證明材料。對發現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應進行必要的核驗,確係未成年人打賞的,應立即採取處置措施。
8.建立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網站平台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序良俗要求,建立並定期更新網絡直播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在賬號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前,將負面清單告知賬號註冊主體,並在社區規則、用戶協議等平台管理制度中明確對負面清單行為的約束處置措施。
9.加強異常打賞識別處置。網站平台應密切關注用戶異常打賞行為,並採取適當方式向用戶確認。要依法依規留存打賞記錄,及時將涉嫌違法犯罪線索通報有關部門。
10.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網站平台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及時受理處置網絡直播打賞相關投訴和糾紛。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妥善處置未成年人打賞的退款糾紛。
11.加大處置和曝光力度。網站平台應建立健全網絡直播打賞常態化治理機制,持續打擊治理違規打賞行為,通過發布治理公告、站內公開信等方式,定期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警示網絡主播加強自律,引導用戶理性消費。
各地網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屬地網站平台履行主體責任,明確相關責任人,對照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加強網絡直播打賞管理,優化完善直播打賞功能,堅決遏制網絡直播打賞亂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