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前客戶服務主任涉收賄串謀偷運人蛇集團成員及其他地勤人員,在2008年至2009年間協助集團安排的旅客經香港國際機場偷渡往其他國家,遭廉署落案起訴,及後棄保潛逃16年去年落網。
涉案男子今日(29日)於荃灣裁判法院(暫區域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法庭不鼓勵被告棄保潛逃,儘管被告現時在庭上即時認罪,惟本案已相隔久遠,現時的認罪有別於他在案件初期認罪,認為被告不能獲得即時認罪的三分一刑期扣減,下調至25%刑期扣減,終判處他監禁20個月及向國泰賠償1.8萬元。
被告徐英傑(45歲),被控於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期間,串謀偷運人蛇集團成員及另外兩名國泰航空地勤人員接受多筆賄款。(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