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3日)下午約6時突擊搜查大埔大光里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人員於該單位內拘捕一名姓杜(69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另外,該單位內4男11女(57至84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檢獲3張麻雀枱、3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1320元現金。
該名男負責人已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及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而另外11名被捕人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8月21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4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署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