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6日)公布,於8月30日、9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進行的妥善控制狗隻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已順利完成。行動期間,漁護署人員針對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加強巡查,共發現3宗涉嫌在公眾地方未有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的個案,將作出跟進及提出檢控。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行動旨在提升狗隻畜養人於公眾地方妥善控制狗隻的意識,減少因不妥善控制狗隻而引致的襲擊意外,並推廣「負責任寵物主人」信息及講解相關法例要求。
根據《狂犬病條例》,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控制。《危險狗隻規例》更明確規定,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在公眾地方必須被人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穩妥牽引,違例者可被判罰款及監禁。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查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