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蔡天鳳遭碎屍肢解案,其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和前大伯鄺港傑各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早前選出7男2女陪審團,惟一人以健康理由要求退出,法官決定解散陪審團。高院今日(30日)再度進行遴選陪審員程序,歷時近2小時,最終選出8男1女。本案審訊預計需時40日,或在2026年11月26日前後完結。
法庭今早安排95人供抽選,較上周遴選程序時的99人為少。法庭書記抽出54名候選陪審員,45人成功獲豁免,最終選出8男1女陪審團。在遴選期間,有人提出曾目睹丈夫的家人差點被殺害,因為曾目睹血腥的現場,故討厭此類案件,獲法官豁免擔任陪審員;另有一人以丈夫身為警方國安處警署警長為由申請豁免,法官認為有關說法不足以說服法庭,但其後辯方反對該人出任陪審員,她最終未有擔任陪審員。
3名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歲,司機)、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歲,無業),分別由大狀Trevor Beel、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及劉皚淇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名被告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指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地下內謀殺蔡天鳳;以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指他們於2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3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