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增值稅法相關規定及出口稅收政策調整要求,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出口業務增值稅和消費稅退(免)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歸併整合管理規定、優化業務流程、簡併辦理方式,推動出口退稅申報辦理更便捷高效,將為包括港資企業在內的出口經營者帶來實實在在的辦稅便利。
《辦法》最大亮點在於對不同時期出台的出口退(免)稅管理規定進行系統性整合,形成統一規範的管理框架,明確備案、申報、辦理及服務管理全流程要求,幫助企業清晰掌握政策要點,提升合規申報效率。針對企業此前反映的備案變更難題,《辦法》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化流程,對暫未收齊申報憑證無法及時結清稅款、備案時誤選退(免)稅辦法等特殊情況,允許企業先行辦理備案變更,後續再按規定申報退稅,解決了企業的實操痛點。
依託大數據與新技術賦能,《辦法》進一步簡併優化辦理方式。一方面將基礎備案及4類特定業務備案的5張表單整合為1張通用表單,實現「一表通辦」,備案效率直接提升55%;另一方面在2022年6類證明電子化的基礎上,新增《准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等3類證明電子開具功能,實現出口退(免)稅證明全面電子化。據初步統計,僅此一項每年可減少3.6萬戶企業約11萬份紙質證明的報送負擔,大幅節省企業時間成本與人力成本。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對現有管理要求僅作局部優化,絕大部分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業務可實現「無感」切換,無需調整現有申報習慣。新規的落地實施,將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營商環境,助力外貿企業減負增效,為包括香港地區在內的外貿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記者林彬彬)
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