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前日(17日)晚上約11時接獲將軍澳布袋澳一名44歲外籍女住戶報案,指其村屋懷疑遭爆竊。人員接報到場,發現屋內有搜掠痕跡。經點算後,發現被盜取約2萬元現金及總值約35萬元的電子產品、首飾珠寶及名牌手袋。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及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8日)凌晨約4時在紅磡拘捕一名28歲男子,相信與案有關,行動中起回案中全部失物,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調查。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爆竊」罪,案件將於今日(19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 《盜竊罪條例》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