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局、香港民航處及澳門民航局今日(4月30日)在香港民航處總部簽訂4份合作安排,分別為《關於相互接受型號合格證的合作安排》、《關於C929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的合作安排》、《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修訂)及《關於航油航化適航管理的合作安排》,由中國民航局副局長胡振江、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和澳門民航局局長潘華健共同簽署。
三地多年來已簽訂多項合作安排,實現對飛機適航審定、維修和培訓機構及飛機維修人員執照的互認。新的合作安排將進一步擴大互認範圍,涵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航油航化產品審定,並延伸至經三地局方核准的海外飛機維修與培訓機構。就《關於C929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的合作安排》,香港民航處將延續以往C919型飛機型號審定的合作,派員參與C929型飛機型號的審定工作。
廖志勇表示,合作安排標誌着三地在航空領域長期合作的又一重要里程碑,關於型號合格證相互接受的合作安排涵蓋傳統航空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及其他非傳統航空器。他指香港將繼續充分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把握國家「十五五」規劃的發展機遇。
頂圖:4月3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胡振江(中)、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左)和澳門民航局局長潘華健(右)在香港民航處總部簽署《關於相互接受型號合格證的合作安排》、《關於C929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的合作安排》、《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修訂)及《關於航油航化適航管理的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