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銳意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去年初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據政府回應議員查詢時表示,截至今年3月,當局接獲5400宗實名舉報。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提出書面質詢,關注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的成效,問到房屋署平均所需調查時間。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應說,自計劃推出至今年3月底,房屋署共接獲5400宗參與計劃的實名舉報,經初步篩選後,約900宗具備基本資料可作進一步跟進,當中25宗確認舉報成立。
何永賢稱,調查時間為3至8個月,視乎個案複雜程度。如涉虛報入息、境外物業,要向其他部門等索取資料,需時較長;至於未能跟進的個案,原因包括缺乏舉報對象的身份和居住屋邨等關鍵資料、經初步查證後屬誤會、或屬日常投訴。
何永賢續指,自現屆政府上任以來,截至今年3月底,房委會已成功收回超過10000個被租戶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
根據舉報計劃,如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單位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最多可獲3000元及獎狀。(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