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今年1月19日起展開為期兩個月的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巡查1500幢較高風險大廈的消防系統運作情,包括檢查火警警報系統、消防泵、消防水缸等。消防處今日(21日)表示,巡查行動中發現有53幢大廈的火警鐘有不同程度損壞,部分樓宇的消防裝置欠缺年檢,處方就不同違規事項發出超過2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並檢控75幢大廈的消防裝置擁有人,涉及1200張傳票。
署理高級消防區長(政策)羅建新表示,今次行動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遵辦限期,比一般損壞消防裝置的限期為短,目的是希望這一類風險較高的大廈業主,更積極跟進相關損壞,盡快令系統恢復運作,保障樓宇消防安全。首兩個月行動所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遵辦率超過九成,成效顯著。
羅建新指出,逾96%大廈的火警鐘運作正常,而火警鐘出現故障的原因包括控制板的訊號問題、電力系統問題、保險絲老化或出現線路問題,以及啟動部件失靈;部分個案除損壞外,亦欠缺年檢。有53幢大廈的消防喉轆出現損壞,處方全部已採取執法行動。消防處亦發現小量樓宇的防火間隔或窗門懷疑有改動,已交由屋宇署跟進。行動中,處方亦會向居民介紹消防喉轆正確使用方法。
羅建新說,在檢討後,處方認為行動達到預期效果,因此4月起將行動延長兩年,目標是再巡查多5000幢樓宇,涵蓋舊樓及有棚網圍封、正進行大維修的樓宇,主要檢視火警鐘及消防喉轆是否有效、消防水缸水量是否足夠等。若樓宇正在進行維修,則會檢視有否通知居民系統失效。
羅建新強調,消防處一直以不同方式審視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工作,包括文件抽查、實地巡查等,當發現違規事項會轉交紀律委員會聆訊,有關違規承辦商或會被譴責或除名;處方亦已將承辦商過去7年的懲處紀錄放在處方應用程式內。(中通社資料圖)